关于在乐开展2024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预通知

发布者:万怡东 发布时间:2024-06-12 21:44:18

各市(县、区)团委、党委组织部、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残联、市直属团(工)委、人民银行乐山分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社会化能力,现就开展2024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下文简称“逐梦扬帆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扬帆计划”是一项全年开展,暑期广泛推进,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三、活动对象

川内各高校学生、意愿来川实习的省外各高校学生

四、活动方式

主要依托“天府青年云”服务平台中“逐梦扬帆计划”板块,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至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12月至2月集中开展寒假实习,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针对乡村振兴工作,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乡村振兴学术实践”专项,募集并发布105个“暑期乡村振兴学术实践专岗”供有意向的大学生、行政村进行双向选择。

按照“省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安排,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省校合作实习”专项,联合省人才办与省外战略合作高校进行对接,积极发动相关高校学生报名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

为增进港澳台大学生对四川的了解,加强港澳台大学生联系服务工作,开设港澳台地区学生实习专项。

为推进“青马工程”提质扩面,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青马工程”专项,募集并发布41个“青马工程”实习实践岗位,积极发动省级高校青马学员报名参与。

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五、推进步骤

(一)学生注册(即日起开展)。各高校团委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大学生进入“天府青年云”微信公众号“青年云”云服务平台“逐梦扬帆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

(二)岗位发布(6月中下旬前)。各市(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市企业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等广泛发动用人单位提供实习岗位,并做好用人单位账号的发放管理(用户操作手册可在平台下载)。各高校及用人单位登录“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实习岗位内容、数量、实习时间及有关要求,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6月至8月)。学生登陆“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每人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四)集中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前,各高校团委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团组织应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生的岗前技能培训。

(五)实习鉴定(9月至10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

(六)总结评优(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特别突出的实习生、实习基地等予以通报表扬。

(七)全年持续推动。全年除暑期集中实习以外的时间,各级团组织应按岗位开发要求、任务数,结合当地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继续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

六、责任分工

(一)团市委:负责“逐梦扬帆计划”活动的总体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制发活动文件、协调实习活动、督导工作成效、开展工作通报等相关事宜。

(二)各市(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负责实习岗位募集,大力发动所属各级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提供实习岗位,做好相关指导和对接协调工作。

(三)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人民银行乐山支行、银保监局:鼓励支持所属领域用人单位积极发布实习岗位,配合各级团组织做好岗位募集和学生上岗实习相关工作。

(四)各高校团委:负责动员学生完成网络新增注册,募集实习岗位,并推动将“逐梦扬帆计划”纳入大学生就业服务总体安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及时反馈实习情况,积极参与优秀实习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安排专门力量开展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形成岗位长期对接渠道,切实助力大学生就业。

(二)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各单位特别是各市(县、区)级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要在岗位募集、宣传动员、人岗匹配、总结展示等环节上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校地合作、协同育人的有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做好保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实习生、实习单位加强宣传报道。要做好活动的培训指导、过程管理和安全教育。

团市委学少权益部联系人:宋晓丹,童义萍

联系电话:0833-2433104

联系邮箱:lsgqtt@163.com

附件: 

 附件1乐山市各级团委募集实习岗位指导性任务表.docx

 附件2高校“逐梦扬帆计划”2024年新增注册数指标.docx

 附件3高校“逐梦扬帆计划2024 年岗位双选任务指标.docx

 附件4“乡村振兴实习”专项操作指引.docx

 附件5“乡村振兴学术实践专项“金点子”收集表.docx

 附件6“逐梦扬帆计划”后台联系方式.docx

 附件7高校团委版操作手册.docx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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