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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首问责任制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实学校有关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要求,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促进学校继续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一、首问责任是指校内外人员到继续教育处或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首先被询问人承担的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人员及问询,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倾听,认真受理,服务周到。禁止使用有伤前来办事人员感情、有损学校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言行。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办的要立即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情况、耐心解释。

四、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外的事项,要指明办事地点或承办人员,主动、热情地协助办理。

五、属于工作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并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

六、首问责任人对有关人员反映、投诉、举报的情况、问题,应将反映、举报的内容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办理。

七、对尚未办完的事,在规定时限内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前来办事的人。

八、首问责任人因态度差,或推萎、拖延,或不积极协助办理,或不履行职责,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3-2276324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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