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后勤保障服务部食堂物资验收监督制度

浏览量:  日期:2023-11-15  作者:后保部  来源:后保部   审核人:周彦杉    

为加强食堂原材料验收监管,有效防止劣质食品进入食堂,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确保全校师生的就餐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 参与物资现场验收。根据食品原料验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合同、食堂采购计划表,与验收组人员(食堂领料员、物资中心采购员)共同进行食品原料的现场验收,坚持“索证索票”,拒绝验收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和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原料,保证食品原料的数量、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并在验收单据上确认签字。

2. 物资验收监督周期。后保部主要领导每月参加物资现场验收不得少于一次,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每周参与物资现场验收不得少于一次,综合科人员每天参与物资现场验收。

3. 远程监控验收工作。通过“明厨亮灶”系统,不定期查看食堂物资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验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验收过程是否合规等。

4. 查阅物资验收资料。线下不定期抽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纸质资料,线上通过“物资进销存系统”实时查看食堂物资采购验收的数据信息。

5.监督结果反馈和指导。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给相关人员和给与正确的工作指导,并要求按标准限时整改到位,对验收人员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培训。

上一条:乐山师范学院学生食堂菜品供应与 经营核算管理办法(暂行)

下一条:后勤保障服务部物资盘点管理制度(试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