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More+

规章制度

您的当前位置: 法管学院 / 教学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发稿时间:2022-10-21 16:47:41 发稿人: 浏览量:


教学秘书是二级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成员,行政上由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的指导,是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学管理

1、协助教学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日常教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与教务处联系有关事宜。

2、协助教学主管领导做好现有专业的建设、调整、改造、拓宽工作,参与增设新专业的调研以及申报工作。

3、协助教学主管领导做好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报送、执行工作。

4、协助教学主管领导组织教师制定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实习大纲。

5、在教学主管领导指导下,结合教学计划科学合理编排学期课程表。

6、负责办理经教学主管领导批准的补课、调停课手续。

7、负责做好学生重修、免修等工作。

二、考务、成绩及毕业管理

1、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制定本单位各班级期末考试安排表,并将期末考试安排表通知有关师生。

2、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缓考手续。

3、及时安排不及格学生补考或重修,发放补考或重修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4、及时收集考试、补考、重修成绩,做好登录工作并管理本院学生成绩库。

5、协助教学主管领导组织安排学生毕业环节相关工作,定期进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及毕业论文的收集保存。

三、其它工作

1、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和总结,采取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听取师生意见,并向领导反映以期解决。

2、负责本单位教师的工作量统计。

3、按教学计划和学生实际人数协助教务处作好教材的预定和分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

4、认真做好学院领导和教务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Copyright © 2018 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联系电话: 0833-227731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