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07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质量监控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学校拟在近期开展2024-2025-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人员

教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处科级人员、校院两级专兼职督导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等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学院

听课人员

1

文学与新闻学院

刘瑶瑶、胡春秀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远东、张继兰

3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肖露欣、胡军

4

生命科学学院

周勇、毛加宁

5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代丽、余菊芬

6

数理学院

黄宽娜、邹进

7

外国语学院

徐波、谢春明

8

教育科学学院

李丽萍、李万兵

9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李永菊、程勇

10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杨艾玉、郑元同

11

经济管理学院

刘夏、苏虹

12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宋春草、向清祥

13

音乐学院

宋建军、白海燕

14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育中心)

蓝军、梁胜男

15

美术与设计学院

靳如波、王华清

 

 二、专项督查时间

   2025年5月8日至5月14日上午

三、专项督查内容

1.深入课堂进行听课督查,督查时间内每位督查人员听课量不少于4个课时。

2.依据《乐山师范学院课堂教学(授课)质量评价标准》,对课堂教学总体情况进行打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管理及教学效果等,确保教学质量评估的引领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3.如实记录课堂教学情况,并形成听课记录表(包括听课班级、教学状态、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纪律、教学评价意见和相关建议等)。

4.充分挖掘课堂教学创新的优秀做法,选树典型推荐给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对教学实施较差、学生学习状态不好的课堂在评价表中特别标注,一并报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5.所有人员听课督查期间要形成图片,课堂教学照片、听课记录表电子版等材料发教学部蓝军汇总(QQ357877657),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总结果后,将在近期教学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教学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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