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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教学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发稿时间:2020-09-21 17:38:31 发稿人: 访问量:

音乐学院教学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室等教学场所的管理使用,提高教室等场所的使用效率,结合我院

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场所管理

 

1.音乐学院所属教学场所。音乐楼AB 两区,包含数码专业教室(6间)、琴房(154间)、大会议室(1间)排练厅(2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电脑音乐教室(1间)、舞蹈练功厅(3间)。学术报告厅(1间)另外说明学院排练厅12属于教室。

2.使用教学场所要注意保持室内外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吸烟。

    3.教学场所由学院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学院上课、考试所用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确保教学秩序及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教学需要,需要改变教室,由教师填写《音乐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并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安排。

    4.教学场所内的多媒体设备的维修与维护由实验实训、设备科专职人员负责。

5.教学场所卫生,正常上课教室卫生由专职卫生员负责,使用固定教室的班级(如每天早晚自习、每天都在同一教室上课等)要注意对教室的保洁并由有关教师(如辅导员或辅导教师或主持活动的老师等)组织学生定期打扫卫生。

 

二、教室使用

    1.常规教学。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

    2.早晚自习。学生按学生科统一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

    3.有关部门或科室、教师举办讲座、补课等活动以及学生使用教室,需要申请人填写《音乐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活动负责教师(部门负责人或教师或辅导员、班主任)签字,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若有关部门开会、有关部门或科室、教师举办讲座学生社团、班级活动与临时调课冲突,优先保证教学。

     4. 《音乐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填写时务必写明使用设备明细。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即可。

 

三、会议室使用

     1.会议室,学院教职工开会场所,也承担部分常规教学。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

    2.每周四下午会议室无特殊情况都为教职工开会使用,不安排任何活动。

    3.有关部门或科室、教师举办讲座、补课等活动以及学生使用教室,需要申请人填写《音乐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由活动负责教师(部门负责人或教师或辅导员、班主任)签字,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若有关部门开会、关部门或科室、教师举办讲座学生社团、班级活动与临时调课冲突,优先保证教学。

     4. 《音乐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填写时务必写明使用设备明细。学生或部门活动不需要录播设备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即可。重大活动会议或使用录播设备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

 

四、数码钢琴教室使用

1教师在使用数码钢琴教室之前,要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记录本》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做出相应的记载,以便及时维修,追究责任。

2.进入数码钢琴教室不得带任何饮料食物,进入时同学要清理鞋底,以免将泥土带入教室,影响机器的正常使用。

3.凡使用数码钢琴教室的教师和同学,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设备正确使用。数码钢琴教室的所有活动应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在数码钢琴教室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数码钢琴教室的相关设备应轻拿轻放,注意爱护、不得损坏,使用后应放在指定位置。

5.数码钢琴及其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专业人士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数码钢琴教室相关设备、设施;严禁未经许可搬动数码钢琴教室任何物品。

6.节约用电,防火防盗。离开数码钢琴教室时,须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7.数码钢琴教师不安排任何会议、团学活动、班级活动。教学活动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教师举办讲座、补课等活动使用教室,需要填写《音乐学院数码钢琴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活动教师签字,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若有讲座与调课冲突,优先保证教学。

8. 《音乐学院数码钢琴教使用申请表》填写时务必写明使用设备明细。提交申请至验实训、设备科前需教学科审批后。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若重要讲座或比赛还需分管院长签字。

 

五、电脑音乐教室使用

1.教师在使用电脑音乐教室之前,要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记录本》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做出相应的记载,以便及时维修,追究责任。

2.进入电脑音乐教室不得带任何饮料食物,进入时同学要清理鞋底,以免将泥土带入教室,影响机器的正常使用。

3.教室内的所有活动应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在教室内开展与教学和实训无关的活动。

4.任何人不得在教室内乱串、嬉闹。各班将设备按编号分配到人,每学期学生按规定固定使用,对号入座,责任到人,切忌串用或选用。非本专业学生不准进入电脑音乐教室教室,更不准使用任何设备。

5.实验实训室开放,要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实训老师汇报。发现问题而不登记报告者视为本人(对号)损坏。被损坏设备仪器;报据损坏程度,按原价赔偿,凡属管理人员,使用教师失职造成丢失,破坏的,按照设备新旧程度进行赔偿。如发生盗窃,人为破坏等事故,应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6.课后、实验实训后,任课或实验实训教师离开教室时应关闭总电源,关灯,关窗,锁门。

7. 电脑音乐教室不安排任何会议、团学活动、班级活动。教学活动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教师举办讲座、补课等活动使用教室,需要填写《音乐学院电脑音乐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活动教师签字,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若有讲座与调课、实验室开放冲突,优先保证教学。

8. 《音乐学院电脑音乐教室使用申请表》填写时务必写明使用设备明细。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再由分管院长签字。

 

六、舞蹈练功厅使用

1.常规教学。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

     2.早晚自习。学生按学生科统一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

3.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音响音量过大影响其他教学活动,不得坐在把杆上,教学用具不得随意放在室外。(练功垫等)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实验实训、设备科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课程、练习结束后,教师、学生要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7.教学活动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教师补课非上课时间学生练习等活动使用教室,需要申请人填写《音乐学院舞蹈练功厅使用申请表》,由舞蹈教研室主任签字,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舞蹈练功厅原则上不安排团学活动、班级活动。若有调课与学生练习申请冲突,优先保证教学。

8. 《音乐学院舞蹈练功厅使用申请表》填写时务必写明使用设备明细。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即可。无需分管院长签字。若申请团学活动、班级活动,由活动负责教师(部门负责人或教师或辅导员、班主任)签字,舞蹈教研室主任签字,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

 

七、乐团排练厅使用

1.交响乐团排练厅、民族乐团排练厅,正常排练使用外由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

2.设备使用后归放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随意 ()器乐、谱架台、椅子等设备。

3.乐团排练厅是教学、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仅供艺术团成员训练、培训、开会所用,不得外借。

4.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排练厅。

5.厅内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设备、谱架台、指挥台、钢琴、椅子等国有资产全部挂靠乐团负责人名下。

6. 乐团排练厅不安排任何会议、团学活动、班级活动。教学活动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乐团举办讲座、补课、学生排练等活动使用,需要填写《音乐学院乐团排练厅使用申请表》,由乐团负责教师签字,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若有讲座、补课、与学生排练申请冲突,优先保证讲座、教学。

7. 《音乐学院乐团排练厅使用申请表》填写时务必写明使用设备明细。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即可。无需分管院长签字。若学生排练使用由活动负责教师或专业教师签字,再由乐团负责人签字后,再提交申请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即可。

 

八、邦泰学术报告厅使用

1.邦泰学术报告厅,正常排练、上课使用外由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

2.不得随意 ()设备,除工作人员外不得进去舞台后方控制室。

3. 报告厅是教学、训练等场所,非教学和训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禁在厅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入报告厅。

6. 不安排任何团学活动、班级活动。教学活动根据学院教务科每学期课程表安排,实验实训、设备科统一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教室。举办讲座、补课、学生排练等活动使用,需要填写《音乐学院邦泰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由负责教师签字,递交申请至实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后交给管理人员。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

7. 《音乐学院邦泰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填写时务必写明使用设备明细。提交申请后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即可。无需分管院长签字。若学生排练使用由活动负责教师或专业教师签字,再由乐团负责人签字后,再提交申请由验实训、设备科审批即可。

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电话:0833-2276284 邮箱:yinyx@l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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