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璐/文 周利/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此,4月29日,党政办公室党支部在弘毅楼207会议室召开支部学习大会,党支部组织委员周利主持会议。
党支部书记张科为支部全体党员逐章讲解了《条例》,他指出,《条例》坚持严字当头,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他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三次修订《条例》,《条例》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支部全体党员都要在原原本本学中领会主旨要义,在新旧对照学中掌握最新要求,尤其要立足部门工作和岗位实际,紧紧围绕党纪党规中的保密要求,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一致表示,要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在严格“守纪”中担当作为,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