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职能部门(独立设置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除外)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向上级巡视机关报送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负责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牵头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5.负责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对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7.负责办理上级巡视机关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牵头实施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
2.负责所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和所属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强化党员的模范作用。
3.负责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机关党委和所属党支部的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交及党员统计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所属党员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和组织所属党支部所在处级单位开展各类评优活动。
6.领导机关工会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乐山师范学院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电话:(0833)2271604 邮箱:xuncb@l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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