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师青发〔2019〕5号 关于开展2019年乐山师范学院“五四”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4-04 12:13:58

各团学组织:

2018年是全校团员青年砥砺奋进的一年。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到积极践行团的十八大精神,强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聚力推进“青年大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思想引领、凝聚青年,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推动了共青团工作发展。为激励广大团员及各级团学干部,推进我校团学事业再上新台阶,传承五四运动百年薪火,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名额和对象:

先进集体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

1.评选条件

(1)主题活动好;班子建设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

(2)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外团组织共建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

(3)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4)所属团组织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评选办法

分团委工作考核——现场答辩会——校团委审核批准。

3.评选比例

五四红旗分团委个数不超过4个。对获得五四红旗分团委的集体在下一年五四评优中增加3个优秀团干名额和3个优秀团员名额。

4.各级先进基层团组织从学校“五四红旗分团委”中产生。

(二)优秀学生分会

1.评选条件

(1)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体系发展好;

(2)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在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学风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与权益维护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3)队伍建设有作为。学生会干部团结协作,作风踏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学中威信高,模范带头作用明显。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4)活动开展有特色。结合所在学院特点,积极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积极推动广大同学参与安全稳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生活帮扶、就业指导,激发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实践育人、体育锻炼等各类成长服务活动。

2.评选办法

学生分会工作材料考核——现场展示、答辩——校学生会审核——团委批准

3.评选比例

先进学生分会原则上不超过4个。获得先进学生分会的集体在下一年五四评优中增加3个优秀团干名额和3个优秀团员名额。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支委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整体素质好,思想作风好;

(2)能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团的工作和主题活动;

(3)支部建设规范,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团员发展、团员教育与管理、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等工作执行正常;

(4)支部班团一体化推行较好,支部积极向上、勤奋进取、充满活力;

(5)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所属团组织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评选办法

团支部提出申请——各分团委组织评选推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3.评选比例

评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个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三)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1.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完备,制度完善,组织运转良好;

(2)工作安排规划有序,有相对稳固的服务基地,志愿服务经常化、项目化;

(3)组织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合作,各尽所能,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

2.评选办法

青年志愿者团队提出申请——分团委审查推荐——校团委组织评定

3.评选比例

评选的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个。

(四)优秀学生社团

1.评选条件

(1)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有固定的指导教师;

(2)社团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在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

(3)财务清楚,支出合理,按时按要求上交财务收支情况。

2.评选办法

社团提出申请——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评审——校团委审核批准

3.评选比例

评选的优秀学生社团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学生社团总数的20%。

十大共青团品牌活动

1.评选条件

(1)参评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在校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参评活动能充分体现共青团品牌,涵盖校园文化、思想政治、素质拓展、艺术教育等共青团领域;

(3)参评活动具有一定的传承性。

2.评选办法

活动组织单位提出申请——分团委审查推荐——校团委组织评定

3.评选比例

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品牌活动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优秀传媒中心

1.评选条件

(1)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整体素质好,思想作风好;

(2)有效地、有特色地进行宣传工作,主动宣传推广学院各活动;

(3)积极配合三江潮青年传媒中心进行各种宣传活动;

(4)微信公众号、微博、QQ校园公众号等,推送频率高、质量佳、浏览量高。

2.评选办法

传媒中心工作考核——现场展示、答辩——三江潮青年传媒中心审核——团委批准。

3.评选比例

评选的优秀传媒中心个数不超过4个。获得优秀传媒中心的集体在下一年度评选中增加3个优秀传媒工作者名额。

个人奖

(一)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1.评选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基础,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高校共青团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创造创新能力;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基层团委书记工作经历;

(4)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评选办法

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所在学院党总支推荐——校团委审核批准

3.评选比例

每年评选的“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不超过4名。

优秀团干(含团委、学生会、社团各级团学干部)

1.评选条件

(1)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社团组织学生干部;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基础好,工作时间满一年;

(3)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期末考试课程无补考科目;

(4)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或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2.评选办法

个人提出申请——团支部推荐——分团委审核推报——校团委批准

3.评选比例

各学院评选人数不超过该学院团员总数的1%;校级团学组织评选人数不超过校级团学组织团员总数的4%。按规定获得先进的集体增加相应名额。

(三)优秀团员

1.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积极参与团学组织建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团学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期末考试课程无补考科目;

(4)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或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2.评选办法

个人提出申请——团支部推荐——分团委审核推报——校团委批准

3.评选比例

各学院评选人数不超过该学院团员总数的2%;校级团学组织评选人数不超过校级团学组织团员总数的6%。按规定获得先进的集体增加相应名额。

(四)优秀团支部书记

1.评选条件

(1)担任团支部书记职务不少于一学年;

(2)热爱共青团工作,理想信念坚定,服务意识较强;

(3)岗位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

(4)所在团支部组织建设完善,认真开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推优入党、主题团日、评奖评优等工作。

(5)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期末考试课程无补考科目;

(6)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或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

(7)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8)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2.评选办法

个人提出申请——分团委审核推报——校团委批准

3.评选比例

评选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2)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学年累计服务小时达到30小时以上;

(3)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活动总结等工作中表现出色;

(4)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期末考试课程无补考科目;

(5)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或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或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

(6)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2.评选办法

个人提出申请——团支部推荐——分团委审核推报——校团委批准

3.评选比例

各学院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院注册志愿者总数的4%;校级团学组织评选人数不超过校级团学组织注册志愿者总数的10%。

(六)优秀传媒工作者

1.评选条件

(1)三江潮青年传媒中心、二级学院新闻中心评选优秀传媒工作者必须任期满一年;

(2)富有创新能力、实事求是、积极向上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结合实际有计划地、积极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工作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表现优秀,对所在部门有突出贡献;

(4)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期末考试课程无补考科目;

(5)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或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或团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

2.评定办法

个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传媒中心推荐——三江潮青年传媒中心审核推报——校团委批准

3.评选比例

各传媒中心评选人数不超过该传媒中心团员总数的4%;三江潮青年传媒中心评选人数不超过该组织团员总数的6%。按规定获得先进的集体增加相应名额。

二、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推报。各学院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面向基层,科学安排。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科学安排推荐名额。要结合团支部的组织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表现,将优秀典型推报出来。

(三)把握重点,注重实绩。各学院要注重把开展的团学共建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围绕加强组织建设、推动青年团员素质与能力拓展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打造网络新媒体等重点工作,落实团委部署的各项工作,服务我校团学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上来。

三、评选程序

(一)线上申报:线上申报奖项包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支书、优秀传媒工作者。

1.学生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申请日期:2019年4月10日—4月14日18:00。

2.班级推荐。通过召开班级会议进行评议,将推荐名单报分团委。

3.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于2019年4月15日—4月17日18:00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按评选名额审核,并填写《先进个人汇总名册》(见附件15),于2019年4月17日18: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纸质版需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线下申报:线下申报奖项包含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分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优秀学生社团、十大共青团品牌活动、优秀传媒中心。线下申报奖项集体(个人)需根据申报情况填写相应申报表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见附件16),并将纸质申报表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于2019年4月17日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纸质申报表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册》需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孙溪苑15883378460林欣竹15892890007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五四表彰个人奖项名额分配

2.乐山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

3.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申报表

4.乐山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乐山师范学院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

6.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7.十大共青团品牌活动申报表

8.乐山师范学院优秀传媒中心申报表

9.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基层团委书记申报表

10.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团干申报表

11.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团员申报表

12.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13.乐山师范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14.乐山师范学院优秀传媒工作者申报表

15.先进个人汇总名册

16.先进集体汇总名册

共青团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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