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62号)和《乐山师范学院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2021〕43号)文件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同意邓明艳延迟退休的申请,现将邓明艳同志申请延退情况公示如下:
邓明艳,女,1964年10月生,教授(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专任教师。作为研究生导师现联合培养、指导四川师范大学黄靖雯、姚瑶2名硕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均于2023年9月入学,学制3年。符合乐师院〔2021〕43号规定的延退条件“作为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仍在培养期内”。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监督电话:0833-2276306(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
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
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