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转发《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影视艺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广发[2024]4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通知文件转发全校,请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申报人条件,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省影视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详见文件,请相关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政策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28-86697131;政策咨询电话:028-86694982。
特此通知。
人事部
2024年6月6日
附件一:教育厅转发-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影视艺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24职称申报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