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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师资格证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21:03:53 来源:人事处 点击:编辑:admin

根据川教资[2016]05号文件精神,2016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2016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2.现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要求:参加四川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且获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规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中文专业教师达二级甲等)。

4.身体条件:申请者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1.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打印要求: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一式一份(由人事处签字、盖章);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若是本科就读于师范教育类专业,则还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 全省所有高校使用“网上报名”程序。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为10月11日到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8:00——18:00,请各位老师尽快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在报名后自行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签字栏签名确认。

2.申请人准备所有的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上交人事处审核,过期将不再受理。

3.学院人事处完成材料收集、初审工作。

4.将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人事处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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