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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15:36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省社科规划办申报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安排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上报。具体流程如下。

1.内评审材料报送(2月23日)

请校内各单位于2月23日12:00时前,将纸质申请书、活页各1份(活页夹在申请书里)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版)报送科研部。各单位务必在活页右上角统一标注一级学科,申报材料按学科类别打捆。省内评审的申请书不加盖公章。

2.省内评审及结果反馈(3月1日-16日)

省社科规划办于3月1日-14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3月15日-16日责任单位反馈评审结果科研部将会协助各单位对通过省内评审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3.评审后材料报送(3月20日

请校内各单位3月20日12:00时前,再次确认网络平台信息,科研部审核,并将通过省内评审项目纸质材料报送科研部,由科研部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及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任务推进表

阶段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学院责任人

学校责任人

任务发布

1230

根据各学院情况针对性发布申报任务

院长、科研副院长

农向

选题打磨

15日前

确定各申报项目题目、申请代码、课题组人员

项目负责人、院长

项目组成员信息和条件审核

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

题目汇总上报科研部

科研秘书、院长

易和英

初稿撰写

115日前

撰写申请书

项目负责人

汇总项目申报书初稿(电子稿)

科研秘书、院长

初次专家辅导修改

125日前

11校内外对口专家辅导、提出修改意见

科研秘书、院长

农向

130日前

修改申报书

项目负责人

131

修改稿(电子稿)汇总、提交科研部

科研秘书、院长

易和英

高级专家辅导修改

25日前

联系校外高级对口专家

项目负责人、院长

农向

215日前

专家辅导,提修改意见

项目负责人、院长

223日前

再次修改申报书

项目负责人

223

申报书(电子+纸质)汇总提交科研部

科研秘书、院长

易和英

224

形式审查、单位汇总

易和英

正式申报

225-28

单位汇总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社科规划办

项目负责人

易和英

31-16

省内评审及结果反馈

易和英

317-20日前

通过项目网上提交电子稿、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部、申请书审核

项目负责人

易和英

321-22

单位汇总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社科规划办

易和英

二、注意事项

1.请校内各单位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申请书填表要求填报,并做好形式审查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

2.2017-2021年期间被撤项,2019-2021年期间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与本次项目申报。校内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把关,省社科规划办将对违规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未通过省社科规划办评审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纸质申请书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的3份请按1夹2的方式,按学科类别打捆另1份单独打捆,交由省社科规划办留存。《申请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3月22日”。

其余事项请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联系人:周 13981341680

易和英 18328504896

             科研部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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