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学校“第三轮教师聘期届满考核”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师院[2017]9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有关成果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成果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6日——9月9日。
公示期间,请各教学院科研秘书和成果署名人本人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所在二级学院名称、刊物名称等全部信息。
特别是针对“文科A类及三大检索”的全部成果,请成果署名人本人和二级学院予以认领并核实。认领、核对后,请科研秘书将“文科A类及三大检索”(检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原表中的“中文姓名”和“部门”填写完整,并将该原表发回科研部(请于9月9日下午17:00前报送科研部电子邮箱:1045632894@qq.com),其他信息如有错漏,请单独反馈到科研部。
我校教职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部反映。电话:2276293。
乐山师范学院科研部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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