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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限时办结制

2009年05月22日 00:00  点击:[]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办事力戒拖拉、推诿现象。

二、凡学校领导、教师、外来办事人员等交办事项,如果不能当时办理,应给来办事的人员予以说明并明确办结时限,不能独立处理的事项协助进行办理。

三、超过时限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属于未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应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四、科研处承诺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科研处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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