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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工作的安排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5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工作的安排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397号)文件精神,520-21日为全国统一鉴定日,我校一直承担着国家开展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考试安排、监考、巡考等工作。

为了做好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场负责人:

学校分管继续教育校领导、乐山市人社局分管领导

二、巡考:

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后勤集团相关领导,具体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学院相关领导,乐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人员等。

三、监考:

校内师生(略)。

继续教育学院

2017518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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