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请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乐师院[2022]11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教材选用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教材选用要遵循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教材选用要求

1. 教材选用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能够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2.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程鼓励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规划教材和全国统编教材及国家、部、省级优秀教材或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其他专业课、实践课根据课程目标选用合适教材。

3.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未按要求选用“马工程”教材的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乐师院教〔2023]32号)定为三级教学事故(“马工程”教材及对应的课程见附件1)。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及民族、宗教等内容的课程,统一选用由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查的教材。

4. 如需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需严格审核管理,二级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

5.一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选用一种教材。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教材选用程序

1.教学部发布教材目录,供二级学院教材选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2)

2.下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须根据课程教学目标,认真遴选教材,对初选教材进行审读后,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读意见表》(附件3)(选用的教材附件4中没有的必须提交审读表,之前已经审读过的教材不用填写)。由任课教师所属二级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对选用的所有教材(包括自编讲义、课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马工程教材、“两课”教材、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境外教材(原版、影印、翻译)、更换的教材、初次使用未曾审核过的教材。对于二级学院审核不通过的教材,任课教师需及时更换教材并提交二级学院再次审核。

3.任课教师在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读意见表》后,进入【教务系统】→【申请】→【任务教材指定申请】,申请教材。任课教师申请教材后,二级学院教材管理员和副院长先后进入【教材管理】→【教材征订管理】→【任务教材指定审核】进行审核工作。(系统将于2024年6月23日23:59关闭,请在此之前完成申请及审核)

4.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申请的教材进行审核后导出选用信息整理成《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计划表》附件5,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在二级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确定。

5.已录入教务系统且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教材的,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变更申请表》(附件6),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教材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对教材选用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师科公司进行教材征订。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核,为不影响教材正常征订,请在2024年6月25日前将《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读意见表》附件3)、《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计划表》附件5完成相关审核签字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4894844@qq.com,纸质版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学部教材建设管理科,弘毅楼306B)备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1913

教材建设管理科

2024年6月14日

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2024-06-14 14:53: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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