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 2021〕 11 号)精神和省教厅工作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 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均可申报。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二)申报数量

符合条件的教学院,可申报示范课程1门。

三、推荐原则

教学部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兼顾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按照省教厅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向省教厅推荐。

四、申报材料的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23日,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word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及相关附件资料上传到邮箱635487794@qq.com。

 

附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教学部

2021年3月19日

2021-03-19 17:14:4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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