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496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实际,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三化五融合”“五育并举”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做好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促进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申报范围及立项类别

以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为指针,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围绕“三化五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学位点”三位一体内涵式建设、专业与专业集群建设、专业融合发展模式改革、普教+特教融合教育改革、“四新”建设与改革、微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模式方法改革、教学资源数字化建设、实践教学与实验教学改革、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高等教育信息化数智化建设、课程思政和卓越人才培养改革等方面开展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具体选题方向参看《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型。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将作为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同时单独设立“课程思政专项”和“四新(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师范)建设专项”。本次拟评审立项重大项目不超过5项,重点项目10项左右,一般项目35项左右;“课程思政专项”20项左右(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四新(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师范)建设专项”15项左右(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

三、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重点聚焦具有我校特色的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问题,如三化五融合(特别是专业互融、引企入校深度产教融合等)、“学科、专业、学位点”三位一体内涵式建设改革、普教+特教融合教育改革、一体化文化育人、大中小思政一体化改革等方面,开展协同攻关,重在体制机制创新和模式重构,在省内具有开创性和领先性。重大项目采取学校统筹+学院子项目立项方式开展改革研究与实践。

2.重点项目应在承续传统特色优势的基础上,学院统筹考虑,系统规划。学校支持跨学院、学科或专业进行联合申报,重点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特色学院发展、一流专业和课程建设机制、订单式培养等方面提炼改革研究项目,开展研究,预期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教学改革成果。

3.各教学院应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OBE(产出导向)理念为指导,认真研究、设计关涉特色学院建设、“专业+”交叉融合发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集群改革、一流专业建设、微专业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践教学改革、专业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等综合性项目进行申报。

4.各专业负责人及教师应结合专业特点及学生学习实际等情况,以学生为中心,着力解决课程及教学层面的体系优化与内容更新、课程思政创新实践案例、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申报。

5.鼓励各项目实施校地、校企、校校等校内外团队联合申报,共同开展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由分管校领导、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牵头;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且至少两年以上的教学或管理经历。申报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总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2.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及项目性质须与项目负责人所从事的教学或管理工作相一致,保证项目能够高质量完成。

3.为鼓励教师合作研究教学问题,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团队成员须切实承担研究与实践任务,严禁挂名。

4.近五年内有主持项目被撤销或有在研项目延期结题者,不得申报;曾经获得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四、申报办法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评审”。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二级单位教改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申报,组织专家初评,签署审核意见后按名额排序推荐报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发文公布。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学校依据各学院专业数、教师数及硕士点建设申报等情况,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和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不超过7项,生命科学学院、数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和体育学院不超过5项,音乐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不超过4项。机关职能部门申报总数不超过15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和四新建设专项不占限额指标。

五、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资助经费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分批划拨。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等综合类项目研究周期3年左右;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单一性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左右。

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将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实行中期集中检查,各教学院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课程思政项目由学校课程思政教研中心实施中期检查。

六、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91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将初审后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教学部教研科(弘毅楼304A),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稿。

申报工作联系人:教学部教研科  曾老师

电话:2276181;邮箱:10409409@qq.com


附件:1.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学部

202473


2024-07-03 11:47: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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