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46号)要求,经各教学院评审推荐,教学部审核,学校批准《手工印染》等16门课程为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为确保立项课程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

1.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实行滚动支持,分批分类划拨。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后划拨首批经费;建设与实施进展良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划拨第二批经费;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符合结题要求,划拨第三批经费。

2.课程项目所在单位应根据课程建设实际需要,给予适当的配套经费及相关支持。

二、项目开题工作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认真研讨,填写好《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各单位汇总并签署意见后(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发邮箱:10409409@qq.com)于2021年9月10日前交教学部教研教改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组、所在单位和教学部各保留一份,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依据。

三、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将立项结果通知项目负责人,支持项目负责人开展课程研究和建设工作,确保课程项目有效实施。

2.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课程项目研究计划,保质、按时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覆盖到课程当中,贯穿于教材选用、课堂教学、考核评价等环节的全部过程中,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促进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

3.学校将严格执行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制度,对不合格的项目采取停止划拨经费、取消立项等措施。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切实做好本单位立项课程的管理工作,督促课程团队扎实推进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2.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3.关于批准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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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16:08: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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