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和全校学生:
根据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川普测〔2015〕4 号文通知要求和《申请补办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暂行规定》精神,现将“通知”转发,请各相关人员按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15/4/29
点击下载:附件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