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程序

一、监考或巡视人员发现证据确凿的违纪学生,立即终止该生考试,暂扣违规的材料、工具等。

二、监考人员详细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情况登记表”,并由两名以上监考人员、巡视人员签字确认,违纪考生签字。

三、将材料和学生送考试办公室(教学部)。

四、考试办公室(教学部)、违纪学生所在学院复核情况。

五、教学院责令违纪学生写出事情经过和书面检查,交考试办公室(教学部)。

六、考试办公室(教学部)集体界定违纪事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校领导审批。

七、违纪处理发文,录入教务系统。

 

教学运行工作流程 2018-04-11 00:00: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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