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顶岗支教实习学生管理条例

教务 [2019]  91

 

为保障顶岗支教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74号)文件精神,结合顶岗支教实习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乐山师范学院所有参加顶岗支教实习的学生

第二条 实习生应做到遵纪守法,爱党爱国,自觉服从乐山师范学院和实习学校的管理和领导,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实习县(区)实行大组长负责制;各实习点实行小组长负责制。实习长应主动承担起相应职责,及时传达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与信息,关心组员身体、心理状态,定时向教学部负责教师汇报工作,不包庇、不隐瞒。所有支教同学应服从和配合大组长和小组长工作,对与违反纪律或不服从管理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警告或处分。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一)无特殊情况(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身染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一律不许请假。若需请假,必须经实习学校主管领导、带队教师和学院辅导员三方同意,并填写请假条见附件

(二)平时不允许离开实习学校所在地。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向所在学校的主管领导请示小组长要详细记录每位同学的外出情况,并每天实习大组长汇报实习生到岗及外出情况实习大组长每周按时向带队教师汇报一次

(三)实习生一律过集体生活。家离实习学校近的实习生,也不允许私自回家食宿。

严禁私自互串学校;严禁在实习学校指定住宿点之外住宿严禁留宿他人。

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安全第一、救援第一的的原则,首先报警、叫救护车等;然后立即向实习学校和教学部负责教师汇报。

自觉接受指导教师指导,虚心求教,刻苦钻研、认真备课授课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教学设计、心得体会等

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严格遵守实习学校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工作时间不得睡觉、打闹嬉戏、玩游戏等。未经授权,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掌管的文件、资料、表册等。

十一 严禁喝酒,禁止在教学区域、宿舍等其他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

十二 生活朴素,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

(一)注意经常打扫宿舍,被褥、衣物、用具等要摆放整洁;办公室、办公桌要整洁有序。

(三)穿着打扮要朴素大方。在办公场所,不穿过于暴露的衣服,不穿拖鞋、背心。

(四)克服困难,尽量不给学校添麻烦。

第十 尊重当地的风俗、宗教、民族习惯。

第十 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及非法组织,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参加“黄”、“赌”、“毒”活动。

第十 坚决禁止以各种形式体罚讽刺、嘲笑、辱骂、殴打学生。

第十 学习掌握安全常识和医疗保健常识。洁身自爱,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乘坐非法运营交通工具预防火灾,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等物品;夜不外出,因故需要外出的,要结伴而行,不得不单独出行。

第十 认真学习实习相关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1997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顶岗支教实习学生请假条.doc

 

2019-09-07 16:25: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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