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5号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科学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营造研究性学习氛围,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3〕98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一至三年级本科在校生, 同一学生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2.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2020年度项目。
3. 未结题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可以申报2020年度项目。
二、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课题可以由学生自选,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拟题、学生选择。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院企结合,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特别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跨学院的项目,由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申报)。选题参考如下:
(1)学生从学科专业或课程学习中寻找的相关项目;
(2)结合导师相关研究课题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3)基于实验实训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4)基于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得的项目;
(5)基于社会热点或关注焦点的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形式正确选择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项目预期成果应具体化,明确成果完成形式和数量。
4.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和运行。每位导师参与指导的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上一年度有指导项目非正常终止的指导教师,本年度不能指导新申报项目。
三、申报办法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同时为规范项目各环节工作,加大信息化管理,从2020年开始,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点击“数字校园门户→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进入系统(登录账号:工号/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填写基本信息并保存后,点击“重新初始化项目申报书”生成并下载申报书模板,在导师指导下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系统。4月24日(第9周星期五)前,导师登录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系统申报。
3.各教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核预期成果的层次和数量,在系统内将各项目打分排序,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5月6日(第11周星期三)前,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扫描件和excel表格发送至826015347@qq.com。
4.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学科和项目类别,采用项目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立项评审。择优推荐2020年校级项目参与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项目经费及实施周期
学校按照学科和项目类别,分三次对各级各类项目进行资助:立项后划拨3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4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30%。项目资助经费划拨到教学院专项账户,专款专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周期可延长至两年,均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五、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环节可预先对项目进行评估,自主选择校级、省级、国家级,最终立项等级以学校公布为准。
2.本次申报无须提交纸质申报书,待学校公布项目立项名单后,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再将学院盖章后的纸质申报书交教学部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为我校首次采用大创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请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院级管理人员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也可登陆系统后查询。项目申报人可加QQ群1067295797(申请加入时请备注好姓名和学院)。
本次申报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师生申报,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学部杨老师(电话2276165)、代老师(电话2276233)。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2.《系统操作手册》
教学部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