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20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务〔2020〕33号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19]270号)和《关于开展四川省 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9年立项的18个省级教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及考查指标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考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申报时预设的各项教学改革举措是否如期实施、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解决、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考查项目的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否对推动我校相关领域教学改革和实践具有促进作用,是否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3.项目特色:考查项目在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及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是否具有较高水平和自身特色。

二、材料要求

1.各项目填写《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见附件2),提供《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各一式三份。

2.各项目提供研究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以“互联网+”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申报的教改项目,所获奖项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其余类型项目实施周期内,原则上项目组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组织至少两次全省范围的专题研讨、推广交流等活动。教材、专著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学校将按照省教厅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全校省级教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并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报送省教厅。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工作,于10月26日前将结题材料(结题表、申请书、成果佐证材料)报送给教研教改中心曾昌秀老师,咨询电话:2271913,电子邮箱10409409@qq.com。

 

附件:1.2018-2020年省级教改项目应结题名单

2.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3.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2020 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学部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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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09:14:5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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