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立项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6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立项建设的两批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围绕专业内涵建设,以专业建设的实际效能为中心,重点检查应用型示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应用型复合人才培养进行的具体工作,校企合作共建应用类课程及应用类课程体系构建的具体成果,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效、“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的具体作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际作用和利用效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开展的具体实践和取得成效等。
2.根据申报书和任务书内容,检查项目建设方案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建设进度完成情况。
3.按照省厅和学校要求,在学院官网开辟专栏,实时公布项目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提交立项以来的建设工作报告,3000字左右。
2.专业负责人汇报。PPT汇报7分钟,主要展示本专业建设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成绩和新效果。
3.登录学校官网,检查项目开展情况。
4.专家组评议。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汇报和评议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于10月9日前将工作报告电子稿、PPT、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网址发到教学部教研教改中心。
联系人:李丽萍 电话:2271913 邮箱:635487794@qq.com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立项名单
2.省教厅相关文件
教 学 部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