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3级师范生教育见习的通知

浏览量:   日期:2024年05月13日 15:16   作者:章含颖   审核人:杨小丽   来源:教师教育学院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落实师范生实践教学制度,近期将组织2021-2023级师范生开展教育见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内容

教育见习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师德体验、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学生访谈、教育调查等。

二、见习时间

教育见习工作从第 3 周开始,至第 15 周结束。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一周集中见习活动,教育见习可与实践周结合。

三、见习准备

(一)各教学院根据教育见习内容统一安排师范生的教育见习活动,确定见习学校,制定详细见习计划(附件1),提交教育见习申请(附件2)。

(二)各教学院需提前1周通过OA,将附件1《师范生教育见习计划》、附件2《师范生教育见习活动申报表》发送至教师教育学院章老师。

四、见习要求

(一)教育见习包括校内见习和校外见习。各学院根据见习形式可以班级为单位,也可将见习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一般为20-25人,每小组设组长1名,承担小组见习工作的管理、联系、协调等职责,并为每个见习小组确定1名校内指导教师。

(二)见习学生在我校指导教师和见习学校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有组织地开展见习活动。

(三)各学院要建立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化队伍,指导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学院要安排试讲试教指导教师作为负责人,与学院指导教师共同协商教育见习周计划的具体内容。

(四)见习期间,每位学生需填写《教育见习手册》。2023级师范生使用教育教育学院新修订的2024年印制的《教育见习手册》,2022级、2021级师范生仍使用旧版见习手册。

(五)每位学生在每学期见习结束后的一周内,提交《教育见习手册》至各教学院保存,各教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检查手册填写情况,给出见习指导意见,并依据教育见习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六)学院要开展教育见习的总结工作,注意做好见习手册、见习计划、见习安排表、图片资料等教育见习材料的存档工作。

(七)教师教育学院根据各教学院报送的见习申请表,将组织检查各教学院师范生教育见习的实施情况。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育学院:0833-2271824


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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