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的通知

浏览量:   日期:2024年04月26日 11:20   作者:   审核人:学工部投稿   来源:

全校同学:

近期,天气转热,因私自下河游泳、玩水等现象逐渐增多,由此带来的溺水风险也随之剧增,为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学校特别提醒如下:

一、溺水风险警示

1.大渡河、岷江、青衣江、太阳岛旁小酮河水流湍急,暗流、险滩较多,安谷电站、沙湾电站等上游电站不定期放水造成河流水位急剧上升。

2.渔咡湾公园湖塘淤泥堆积深厚,水深最深达到13米,而且湖塘周边没有栏杆等设施。

3.参加校外专业实践、见习、专业采风等在陌生水域、河流、湖塘周边活动,存在一定溺水风险。

二、注意事项

1.严禁私自下河、湖、塘游泳。

2.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游泳池游泳。

3.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4.遇到溺水事件及时拨打110、120电话。

学校再次提醒全校同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安全技能,如遇安全事件请及时联系:报警电话:110、保卫处电话:2271110、学生处电话:227628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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