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乐师院[2023]127号)、《乐山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乐师院[2023]130号)的相关规定,在个人申报、教学院初审并业绩公示,经学院聘任工作组评议、评审,现将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晋级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13日,公示期间同时征询对拟聘人员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意见。
晋级5级人员:1、夏烈文,2、李琼;
晋级6级人员:1、张海连,2、常佳丽,3、成英,4、温志国,5、徐要辉;
晋级9级人员:1、周歧刚,2、卫诗倩,3、陈昶,4、邹家尉,5、罗旭峰;
晋级11级人员:1、闫胜利,2、杨娟,3、李杨,4、刘琴
对以上聘任结果和拟聘人员在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如有异议,请于12月13日前以实名形式,书面向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聘任工作组(孙国峰)反映。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聘任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