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冉英    文章来源:校工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05
 
 

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9)37

───────────────── ────────────────

关于评选2019度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

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会干部与工会会员,建设昂扬向上、健康和谐的教职工文化,为学校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开展评选2019年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工会干部、工会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范围:学校工会委员、教代会执委;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2、优秀工会会员评选范围:全校范围内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爱工会工作,认真完成工会交给的任务;

2、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不断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方法,工作积极主动,业绩显著;

4、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无私奉献,深受教职工拥护和爱戴;

5、作风风民主、团结协作精神强。

(二)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学校与本单位的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工作业绩良好;

2.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师生服务;

3.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本单位和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工会工作出谋献策,努力完成本单位和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具体事宜

(一)评选名额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名额25名(每个分工会分配名额1名;校工会委员、教代会执委4名为单独评选);优秀工会会员按照工会会员人数的5%分配名额(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办法

1.由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评比条件进行民主推选。

2.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A4纸打印,经本单位分工会签署意见,经所在党总支(党委)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91220上报校工会办公室,由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审核决定,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工会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工会干部、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2、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

 

 

校工会

2019125

 

 

 

 

乐山师范学院2019优秀工会干部、优秀会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工会

优秀工会干部不含教代会执委

优秀工会会员

1

文学与新闻学院

1

3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3

政法学院

1

2

4

外国语学院

1

5

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

3

6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

3

7

化学学院

1

2

8

生命科学学院院

1

3

9

旅游学院

1

2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3

11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3

12

体育学院

1

4

13

美术学院

1

4

14

音乐学院

1

3

15

教育科学学院

1

3

16

特殊教育学院

1

2

17

机关一分工会

1

4

18

机关二分工会

1

4

19

机关三分工会

1

4

20

图书馆

1

2

21

后勤集团

1

3

合计

21

63

 

 

 

 

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工会干部或工会会员申报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是否工会干部

 

   

 

 

 

 

 

 

 

 

 

 

 

                               2019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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