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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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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档案馆统计工作制度
新闻来源: 本站原创 发稿时间:2018-01-11 11:02:22 发稿人:管理员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乐山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统计为档案馆重要工作项目之一,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正确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科学态度和方法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二、档案统计应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力求准确、可靠、完整、系统,不得虚报、漏报。

三、档案统计工作项目包括:

1、档案资料保管数量统计,包括档案资料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库存等。

2、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人员素质、库房、仪器设备等。

3、档案资料利用情况统计,包括利用人数、利用数量、利用效果等。

   四、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类数据的统计与更新,做到数字准确,帐物相符。

   五、统计人员根据年终数据统计,更新并编制档案馆台帐各类统计表。

   六、按照学校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呈报各类统计报表。

   七、档案馆各类统计材料须装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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