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2年度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2022年立项未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2022年立项的大创项目此次可以申请验收,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流程
(一)提交结题验收申请
此次结题验收全部采用线上验收形式,请申请验收的各项目负责人在10月10日前,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向所在教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在结题“成果管理”提交以下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字数5000字左右),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项目创新点和社会影响;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等;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扫描件(附件3);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4);
4、项目研究成果证明,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专利、实物照片、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比赛的获奖证明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二)教学院审核
1、请各项目指导老师于10月13日前,在大创管理系统对所指导的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验收资料是否完整、研究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
2、请各教学院于10月24日前,组织院内3位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大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检查结题材料是否齐备,同时参照项目申报书审核是否完成预期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评分标准参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附件5),最终明确项目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3、请各教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大创评审结果汇总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提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同时就结题验收情况形成新闻简报在各教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三)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1、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学校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二次审核,校级项目将以各教学院验收结果为准。
2、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创新创业学院将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对于结题验收中未通过的项目,将返回各教学院整改后参加下一次结题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从项目立项时间起3年之内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将自动终止,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指导老师将没有工作量的认定。
2、不能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到期项目需在系统进行延期结题申请(2022年立项的项目可以不申请延期),经指导老师、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同意可延期结题。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先在大创平台申请通过中期检查,完成中期检查流程才能申请结题验收。
4、结题全套材料包括《结题验收书》、项目总结报告、《执行过程记录册》、《成果一览表》、相关研究成果证明等。
联 系 人:朱宁丝 蒋冲雨
办公室电话:2129321 邮箱263698913@qq.com
附件:
1、拟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
6、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7、《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2号)》;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16日